咨询电话:021-68506586

— 新闻中心 —

华体会是亚博吗

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政策明白纸(一)

发布时间: 2024-06-01 17:26:37 |   作者: 华体会是亚博吗

  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的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防尘包装等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高新技术货物,将部分口岸查验要求直接调整至目的地实施。企业可以向注册地海关申请该模式试点应用。

  限定企业类型:高新技术生产或加工企型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进出口贸易或物流企业,且企业信用等级为非海关失信企业。

  限定商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的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防尘包装等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高新技术货物。采用“企业+商品”捆绑模式,企业需准确填写“商品清单”,内容包含商品税号、商品名称、包装形式、运输方式等要素,并向海关报送。(“商品清单”是指企业在申请应用该模式时,向海关提交的载明详细商品名称、HS编码、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代码等情况的清单,海关依据该清单实施调整。)

  通过海关审核后,企业进口“商品清单”内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其口岸查验比率降低,一般不需要在口岸开拆包装实施查验,既能压缩口岸通关时间,也能避免在口岸开拆影响货物性能品质。

  (五)2年内有进动或者为进动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地级市以上政府重点项目企业、地级市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以及已备案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不受2年限制);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贸易企业应以捆绑方式向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隶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经营材料(包括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进出口情况、近三年通关查验情况等,进出口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报送);

  地方政府推荐意见(地级市及以上政府发布名单公布的承担政府重点项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可免于出具推荐意见);

  货物清单(商品名称、10位HS编码、无法在口岸拆包查验的理由、进口口岸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

  海关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将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征求进境地海关意见并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相关工作完成后,海关会将备案的商品清单等信息反馈企业。

  企业需在“商品清单”内准确填写货物清单的商品名称、HS编码等内容,不在商品清单内的产品不能享受该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