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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6-18 20:02:40 |   作者: 华体会是亚博吗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672,353 股后的股数914,84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行业领先、国际知名的品质包装方案商,专注于纸质印刷包装产品与环保植物纤维产品等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同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集创意设计、结构设计、技术开发、产品打样、色彩管理、第三方采购、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等的一体化服务。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纸质包装、植物纤维模压制品、可降解新材料制品、软包装、功能材料模切、文化创意印刷产品、标签、炫光膜、消费电子零部件及其他新材料等。其中,纸质包装产品为彩盒、礼盒、说明书和纸箱等,植物纤维模压制品为电子消费品包装内托、外盒及环保型一次性餐具等,软包装为智能穿戴设备及智能家居的软包装、软材料以及配套结构件,功能材料模切产品为缓冲垫片、减震泡棉、保护膜和防尘网布等,文化创意印刷产品为个性化定制印刷产品、汉纸印刷产品和广告宣传品等,消费电子零部件主要为声学设备,其他新材料为碳纤、玻纤和环保胶水等。公司服务的客户广泛分布于消费电子、智能硬件、烟草、酒、化妆品、奢侈品、大健康、个人护理、医疗保健、文创和高端食品等多个行业。

  “客户就是上帝”是公司发展的源泉和立足之本,公司始终坚守和厉行“客户至上、奋斗为本、创新创造、协同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在行业中,公司率先引领变革,推行和深化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涵盖“一体化产品智造与供应策略、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路径、多区域运营及服务布局”等全方位服务,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研发、设计、智造、仓储、物流到大数据营销的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紧密衔接,高效运作。为确保整体解决方案的有效实施,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研发创新、推动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优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供应链管理、增强生产力水平、深化精细化管理,并推行铁三角和项目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这些举措既保障了服务的专业性与高效性,又确保公司能够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更好实现共赢发展。

  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是公司经营模式中的关键的一环。公司的一体化产品线,与公司的全球各交付基地的分布式布局相辅相成,为客户降低采购成本,提供敏捷的大规模交付。它在实现用户一体化的产品需求的同时,也切实提升公司的差异化优势和产品的附加值。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优秀的品质保障能力,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经过长期的开发和积累,在国际消费电子、智能硬件、化妆品和奢侈品等细分市场,公司获得了头部企业的认可和支持,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在国内烟、酒等领域,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也在不断的提高,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精品纸包装生产商,产品在全球消费电子与智能硬件行业处于领头羊,在中国高端白酒行业及烟草行业中也具备较强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在国内环保包装中的植物纤维模压制品领域占据领头羊。

  凭借先进的印刷包装技术和全球敏捷交付能力,公司不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构筑起公司的多维度竞争优势。硬实力层面,企业具有一流的客户资源、全球化的生产布局、一体化的产品线、先进的智能工厂以及环保包装全产业链的布局,构成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软实力层面,公司坚持并强化客户就是上帝文化,以较强的技术与品质管理能力和长期保持稳定的优秀团队,构建起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共同构筑起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系。上述诸多优势的综合作用下,助力公司持续跑赢行业大势,增速远超行业中等水准,实现了公司营收的长期性的稳步增长。

  公司业绩受较多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大多数表现在宏观环境和企业内部两个层面。在宏观环境层面,全球及国内的经济稳步的增长态势、全球产业转移以及消费结构的一直在升级及调整等因素,共同构成了公司发展的外部条件。在企业内部因素层面,公司不断的提高集团化、国际化和多元化的运营能力,优化全球和国内的交付布局,加强专业化工厂的建设,增强包装的全面解决方案的能力,积极推动组织架构的扁平化,适应市场变化及客户要。公司全方面提升生产力水平,其中,作为生产力体系的关键一环,公司智能工厂建设已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公司不断深化环保纸张及环保植物纤维原料的应用,建立和提升产品的差异化。前述诸多的内部和外部驱动因素,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广阔空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来进行(认购不足1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承销总干事余额包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0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92,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122,641.50元(不含税),加上这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对应的税款452,830.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外币专户募集资金折算人民币尾差及四舍五入所致

  注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不包括购买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尚未到期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详见本报告二(二)所述,尚未到期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详见本报告三(一)2所述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对这次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有三个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相应账户已不再接着使用,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为: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的账户。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31,0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注:三年期产品期限是定期存款的最长存期,公司与银行约定存款满180天之后,公司可随时提取存款且银行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支付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7,0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注:产品期限是大额存单的最长存期,公司与银行约定存款满3个月(含)之后,公司可随时转让,转让时按照持有期限和约定年化收益率计息。公司可提前赎回大额存单,按照活期年化收益率支付利息。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大多数都用在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唐宗福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没办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成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在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完整;《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672,353 股后的股数914,84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20元(含税),总计派息567,201,544.00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于2023年12月披露的《关于提升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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