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7-11 12:22:42 | 作者: 技术百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进一步了解海口市流通领域家用卫生杀蚊杀虫商品的质量状况,让我们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多家用卫生杀蚊杀虫用品客观、实用的信息,作为消费者选购商品的参考是依据,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于2016年8月至12月对海口部分家用卫生杀蚊杀虫商品开展比较试验。经检测,标称13家生产企业的33批次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海南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会同委托测试机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按照样品购买程序,在海口市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金龙店柜台内的待销售商品中随机购买,共13家品牌33个批次。比较试验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实施检测,再次检测机构为湖北益阳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测试项目选择主要考虑消费者使用商品的安全性及驱蚊功能有效性。蚊香测试项目: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连续燃点时间。电热蚊香片测试项目: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挥发速率。电热蚊香液测试项目: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电热蚊香液最低持效期、挥发速率。杀虫气雾剂测试项目: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杀虫气雾剂内压、雾化率、酸度、水分。驱蚊花露水测试项目: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
经检测(小部分进行再次检测),标称13家生产企业的33批次样品中,有29批次样品检测结果符合检验测试的项目规定要求,符合率为87.9%,有3批次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样品因商品包装没有明示有效成分含量,导致没办法作出判定。详细情况如下: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鹿牌蚊香1批次不符合,有效成分含量检出值高于规定要求;福建省梦娇兰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小浣熊牌驱蚊花露水1批次不符合,有效成分含量检出值低于标准要求;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宜家牌杀虫气雾剂1批次不符合,有效成分的其中一种检出值高于标准要求,另
外一种检出值低于标准要求;宜家牌本草防虫液1批次商品包装没有明示有效成分含量,无法判定。
按产品类型分:本次比较试验,(1)购买5批次电热蚊香片、5批次电热蚊香液,测试项目全部符合检验测试标准,符合率100%;(2)购买7批次蚊香,其中有1批次测试项目不符合检验测试标准,符合率为85.7%;(3)购买10批次杀蚊杀虫气雾剂,有1批次测试项目不符合检验测试标准,符合率90%;(4)购买6批次驱蚊花露水,有1批次测试项目不符合检验测试标准,有1批次因商品包装没有明示有效成分含量,无法作出判定,符合率66.7%。
从比较试验结果来看,本次购检的驱蚊花露水的产品质量不容乐观,样品符合率只有6成左右,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的产品质量较好。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有效成分主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有效成份含量直接影响驱蚊灭蚊的效果,同时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的危害,因此是杀虫产品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本次比较试验的不符合检验测试标准的项目为:四氟甲醚菊酯含量、避蚊胺含量、胺菊酯含量、氯菊酯含量等项目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不符合规定标准,同时检查包装明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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