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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4-009

发布时间: 2024-03-29 12:59:16 |   作者: 杜邦特卫强Tyvek

产品详情

  原标题: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7日以邮件、电线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提高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做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5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4月1日(周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4月1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至2024年4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3月27日(周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中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新纶功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新纶超净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范围有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定向融资计划、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保理等。实际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具体以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 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做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5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来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20亿元,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30亿元,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情况,数据未经审计;

  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的担保额度和续保的额度,审批的总额度能够准确的通过各子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

  经营范围: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洁净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工程设计及安装,纯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咨询;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管理;机电装饰、中央空调、弱电自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工程及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咨询;实验室设备、家具及通风系统安装;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具体由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无纺布制品、日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及防护用品。普通货运、超净清洗;纯水工程设备的生产;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显示行业、锂电池行业用功能性薄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高分子、高性能复合材料、光学薄膜、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技术及其制品的研发与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性薄膜、塑料制品、碳素制品的研发;铝板、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销售;补强板、电源板、机蕊模组材料、聚酯薄膜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服务;科技项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显示行业用薄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光学薄膜、碳类材料、触控类材料的研发技术;聚酯功能性薄膜、三醋酸纤维素功能性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功能性薄膜、聚酰亚胺功能性薄膜、消影膜、硬化膜、保护膜、光学胶带、离型膜、压力触控器件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15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8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高滤尘性无尘防静电服、普通无尘防静电服、防静电无尘工作鞋、一次性成型PU鞋、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塑料包装袋、防静电无尘手套、无尘抹布、净化口罩、鞋套、无尘打印纸;防静电洁净室有关产品的检测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薄膜材料、铝板材料、散热材料、碳纤维材料的销售;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以及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防静电洁净服、帽、防静电无尘鞋、无尘擦拭布、手套的洗涤服务;并提供无尘清洗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材料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新材料有关技术咨询。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大道481号乐府广场1B609法定代表人:刘荣燕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通风设备系统的上门安装;环保技术的技术服务;洁净技术的技术咨询;洁净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机电设施、电子科技类产品、建材、五金产品、消防器材、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施安装;实验室设备、家具及通风系统的安装;净化工程的设计及安装;纯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机电装饰、中央空调、弱电自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工程及其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做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融资需求相互做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相互做担保,公司具备拥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来控制,有利于提高各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余额为74,233.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40%,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逾期贷款情况,公司分别在2022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2022-065)、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逾期贷款情况,后续公司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有关银行贷款逾期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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